不知道各位是否還記得東海的校訓:「求真、篤信、力行」,這則校訓的英文是"Truth attained through Faith expressed by Deeds."中文直接的翻譯是:「真理透過信心表現在行為上。」(好吧,我承認我翻得不好,或許再找貽俊哥請教一下。)
今晚查經最好的註解,恰好表現在這一句話上。
這次查經的關鍵觀念有兩個,一個是「看見」,另一個是「信」;透過這段經文,可以明白門徒們是因為看見耶穌才信耶穌,而多馬所表現的行為,剛好就是大多數沒看見只聽聞的人,所會表現出來的行為。倚靠「看見」而去相信神。
這個「看見」其實是有多種內容的,多馬所表現出來的,是一種「工具性」的內容;多馬利用這種工具驗證耶穌的真實,之後才願意相信耶穌。但這種方法產生的信心,並不是對神的信心,而是你對於你所使用的工具的信心,是一種虛假的信心。(當然,多馬因為是真的「看」到耶穌,所以他的信心是真的。)
但是對於我們這些沒見過耶穌的人,我們應該如何真正的對主有信心呢?這點值得好好思索一番。
其實在寫預查作業的過程中,我對經文產生了個疑惑,請各位翻開約翰福音20:23,上面寫著「你們赦免誰的罪,誰的罪就赦免了;你們留下誰的罪,誰的罪就留下了。」我對這句經文的問題點在於,赦免罪不是神的權柄嗎,那為什麼使徒們也可以有此權柄?
後來黃哥在講解這次的作業中,回答了我的問題。
據黃哥表示,這句經文中文翻得不好,依照原文的意思是,使徒們是要去宣告人的罪被神赦免了,而不是使徒們有赦罪的權柄。
打到這裡,我已經決定主題是什麼了,題目也有點眉目了,因為這最後一段的經文,對於信心與認識神之間的那一層關係,給了我一點啟發,希望各位也可以好好地讀這段經文。
其實在寫預查作業的過程中,我對經文產生了個疑惑,請各位翻開約翰福音20:23,上面寫著「你們赦免誰的罪,誰的罪就赦免了;你們留下誰的罪,誰的罪就留下了。」我對這句經文的問題點在於,赦免罪不是神的權柄嗎,那為什麼使徒們也可以有此權柄?
後來黃哥在講解這次的作業中,回答了我的問題。
據黃哥表示,這句經文中文翻得不好,依照原文的意思是,使徒們是要去宣告人的罪被神赦免了,而不是使徒們有赦罪的權柄。
打到這裡,我已經決定主題是什麼了,題目也有點眉目了,因為這最後一段的經文,對於信心與認識神之間的那一層關係,給了我一點啟發,希望各位也可以好好地讀這段經文。